保护数据隐私
以法治之力托举创新 培育壮大新动能

2026-03-23 14:47:08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6年第08期今年的全国两会具有极其鲜明的法治特色。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许安标向记者表示,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一次审议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三部重要法律草案,同时还将对有关法律清理的情况作出决定,这是新时代以来大会涉法议题最多的一次,也是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一次审议通过七部法律案之后仅有的几次,是全面依法治国成就的重要体现和实践要求。“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本次会议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科学编制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政治优势。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计划是规划的具体实施,本次会议同时审议五年规划和国家发展规划法,相互结合,便于把握其中的规律,将多年来的成熟经验做法,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顶层设计与问计于民相结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规划编制科学性、审查批准的合法性、组织实施的严肃性,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和在宏观经济治理中的作用。” 许安标代表表示。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的关键节点,创新驱动发展成为会场内外的焦点议题。当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迭代、蓬勃发展时,法治又该如何托举?从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到人工智能治理规范,从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到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从数字治理提质到复合型法治人才培育,两会期间,创新与法治成为代表委员们履职建言中交相辉映的双重奏。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一年来,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8%,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8%。随着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和先进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创新主战场,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针对不同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特点,代表委员们结合行业实践提出了精准建议。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石磊提出,半导体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呈现“低专利对抗性、弱商标需求性、高技术秘密依赖性”的特点,核心竞争力在于工艺控制、良率优化、人效提升等这类隐性的技术秘密。面对AI深度渗透带来的技术泄露风险,企业应构建管理重构、技术加固、法律联动的三维主动防护体系,让知识产权保护与AI应用同频设计、同步落地。当前,海洋知识产权已成为支撑海洋强国建设、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保护实践也备受关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梁黎明表示,当前海洋知识产权专门法治体系尚不健全,在海洋数据、公海生物基因资源等新型客体的权属界定上存在制度空白,侵权取证、鉴定成本高,国际博弈难度大。她建议加快推进海洋知识产权专项立法,明确新型客体保护规则,推动国内制度与国际海洋法规则有效衔接,搭建海洋知识产权交易、质押融资平台,完善成果转化机制,让海洋创新成果真正落地见效。上海作为我国科创资源最集中、高端产业最集聚的城市之一,在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走在前列。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科技创新离不开法治护航,企业搞研发、搞突破,需要稳定的预期、公正的保障。过去一年,上海法院以知识产权审判为抓手,将法治保障落到实处,重点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保护,审结涉AI智能体、智能网联汽车、计算机软件等技术领域侵权纠纷5440件,全年判决侵权人承担赔偿金额20.3亿元,在判决支持原告惩罚性赔偿请求的46件案件中,判赔金额共计1.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4%和50%,以严厉司法举措让“真创新”受到“严保护”。司法机关的协同发力,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坚实支撑。贾宇代表透露,上海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建立技术秘密刑事案件提级集中管辖机制,发挥专业审判优势,依法审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设立4个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重点服务保障全市科创园区及创新主体,打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最后一公里”;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建立纠纷处理国际合作机制,全力护航各类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全国人大代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苗伟始终坚信,知识产权是托举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基石。为此,他建议司法机关构建符合知识产权规律的特别诉讼程序规则,优化程序衔接与滥用诉权规制机制,完善适应国际化竞争的涉外诉讼程序规则,确立以技术调查官为核心的多元化事实查明体系,有效激励原始创新,规范市场竞争。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力量,其深度应用正重构产业格局、改变社会生活。习指出:“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两会期间,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完善人工智能治理与立法,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点议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集成电路定位为新兴支柱产业,实施产业创新工程。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博康信息化学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志伟结合集成电路材料领域实践提出,人工智能立法应立足高端制造产业实际,坚持“发展赋能、规范护航、协同发力”原则,专门细化有保护的开源相关条款,明确开源数据的使用范围、授权方式、权属归属,清晰界定开源与侵权的边界。同时明确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个人隐私保护的具体要求,破解算法安全、数据合规等核心痛点,既为技术创新预留充足试错空间,也为有保护的开源划定合规底线。“人工智能的成熟依赖开源与大数据运算双向支撑,而大数据运算需大量开源数据,开源绝非无边界、无保护开放。”傅志伟代表认为,兼顾个人隐私与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明确数据权属边界,方能有序推进数据开源、搭建大数据底层体系,进而推动人工智能发展。他建议,完善有保护的开源协同机制,构建“法律+标准+行业+企业”四位一体人工智能治理格局;推动司法机关统一涉AI案件及数据开源相关案件裁判规则,明确开源数据安全责任、违规惩戒机制及维权路径,强化数据、算法等知识产权保护,让企业敢于参与开源、放心共享数据。在“人工智能+”的深化拓展方面,代表委员们结合实践分享了探索经验。贾宇代表介绍,上海法院充分运用数字化思维和现代科技,系统全面推进数字法院建设。截至目前,已依托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技术,建立了覆盖立案、审判、执行、诉讼服务等领域的智能辅助场景模型1100多个,45项场景在上海市大数据中心上线运行,让科技红利真真正正转化为了司法公正的实效。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学沛认为,企业应坚守主业、发挥优势,在人工智能、算力服务、数据要素等领域持续发力,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科技伦理是人工智能发展的底线。代表委员们认为,人工智能立法应明确AI研发、应用的伦理边界,建立健全科技伦理审查机制,防范算法偏见、数据泄露、技术滥用等风险,引导人工智能技术向善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路径。唯有完善政策法规、打破转化壁垒,才能让实验室里的创新成果真正转化为产业发展的现实生产力。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社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茂兴表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也是拓展经济社会发展新空间的重要路径。当前,各地应聚焦加强顶层设计,优化融合发展的政策环境,明确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优先方向和阶段性目标,形成支持融合发展的政策合力。同时,强化平台载体建设,依托顶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领军企业,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创新中心,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各地结合自身产业优势,出台了针对性的政策法规,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江苏聚焦半导体、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壁垒;浙江围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特色产业,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推动创新成果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广东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资源,深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落地为产业竞争力代表委员们建议,应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明确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中的权利义务,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加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打破学科界限和行政壁垒,通过建立创新联合体、合作联盟等形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强化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构建集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科技金融、创业孵化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创新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支撑。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关键,是融通创新的生力军。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结合行业实践,就如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传统制造业智能化升级提出了诸多建议。作为国内唯一实现“单体-光刻胶”全产业链自主可控的企业,傅志伟代表深刻认识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核心在于保障企业“能创新、敢创新、持续创新”。他表示,企业应坚守创新初心,锚定核心技术攻关,持续投入研发资源,自建全产业链创新体系,深化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让实验室创新真正落地为产业竞争力。同时,希望政策精准赋能,在资金、人才、场景、税收上向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倾斜,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拓宽创新路径。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褚浚提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首要在于让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基础零部件、工业软件、新材料等短板领域突破“卡脖子”难题,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单项冠军企业,构建多层次创新企业矩阵。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让实验室技术快速走向生产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全国人大代表、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制程高级工程师邵永海结合一线工作实践,提出要将弘扬工匠精神贯穿于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全过程,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他建议,企业应构建“培训、练兵、比武、晋级”一体化机制,设立技能积分制,将技术革新与晋升挂钩,从制度上增强技术工人的价值感;倡导“大师进校园”,推动产教融合,将“执着专注、作风严谨”的品质融入职教课程,引导青年学子走技能成才之路,为企业创新培育后备力量。数据产权体系建设是数字治理的核心内容,也是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产权界定、安全保护、合理利用成为创新发展的关键议题,数据安全甚至关乎企业的生死。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围绕创新型企业最关心的数据安全深入探讨,提出要以法治规范数据要素流动,激活数据价值,助力企业健康成长,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石磊代表指出,当前半导体行业构建数据产权体系面临系统整合困境、数据架构缺陷、治理框架缺失三大痛点,多代际生产设备接口协议不兼容、非结构化数据缺乏标准化处理、AI应用监管盲区等问题,制约了数据要素价值的发挥。他建议,企业应搭建混合架构,结合云服务、本地部署、边缘计算的优势,解决数据采集和流转的基础问题;推动数据资产化,将设备参数、良率记录、工艺Know-how等核心数据系统化沉淀、标准化处理,形成企业独有的数据壁垒;实现人机协同治理,建立数字员工的绩效跟踪与成本控制体系,让AI应用和数据使用处于可控范围。代表委员们建议,应加快完善数据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的界定标准,规范数据收集、存储、使用、流转等环节的行为;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法治保障,健全数据安全审查机制,防范数据泄露、滥用等风险;推动数字治理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依托数字技术优化治理流程、提升治理效能,激活数据要素价值,为创新发展注入数字动能。创新驱动发展,人才引领未来。培养一批懂科技、懂产业、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迫切需求。全国政协委员、江西师范大学教授张玉清提出,当前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存在学科壁垒未打破、德法兼修融入不够、实践教学水平不高、协同育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难以适配新时代需求。她建议,要强化德法兼修,将习法治思想贯穿培养全过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职业伦理融入课堂教学与实践环节;完善培养体系,推动高校优化课程设置,开发数据法学、网络安全法学等新兴交叉课程,推行主辅修制度,培养交叉人才;强化实践导向,提升实践教学学分占比,建立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实现从“书本知识”到“实务能力”的转化;完善协同机制,破除高校与实务部门壁垒,凝聚育人合力。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鲁晓明认为,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新能源、智能制造等新兴技术的加速发展,产业对人才的要求从单一技能向跨领域整合。聚焦双学位人才培养,他提出《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中“双学位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规定,已滞后于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时代需求。鲁晓明委员建议修订相关办法,取消“博士学位授予权”条件,建立以本科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分类准入机制,推动双学士学位制度向更加开放、公平、科学的模式转型,让更多高校和学生能够参与双学士学位项目,提升复合能力,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代表委员们认为,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司法机关、高校、企业协同发力。司法机关应发挥实务优势,搭建实习实训平台,选派实务专家到校任教;高校应优化课程设置,加强跨学科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企业应参与人才培养过程,提供实践岗位,推动产教融合,形成“高校培养、司法历练、企业实践”的协同育人体系,为创新驱动发展培养更多讲政治、高素质、强理论、精业务的复合型法治人才。潮起东方阔,风正扬帆行。2026全国两会,我们清晰地看到一幅“以法治托举创新”的施工图: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做“加法”,在治理规范上立“规矩”,在成果转化上破“壁垒”,在人才培养上拓“通道”。法治始终是创新发展的坚实保障,当科技创新的每一次突破都能得到法治的及时呼应,当企业的每一个探索都能在稳定的法律框架内进行,中国经济的巨轮必将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浪潮中,劈波斩浪,驶向高质量发展的新航程。

